HSNU 1308-05 資訊相關法律論證部落格
2012年12月15日 星期六
[data]
阿明按讚引發不滿
[warrant]
他表達自己的意見
[backing]
我國憲法第十一條規定:「人民有言論、講學、著作及出版之自由。」
[qualifier]
阿明不違法
[rebuttal]
新象創辦人許博允
認為,
按刑法
309
條,「公然侮辱人者」就是違法,「臉書是『公然』
[claim]因此
我認為阿明的行為可能超出[qualifier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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