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15日 星期六


[data] 阿明按讚引發不滿
[warrant]他表達自己的意見
[backing]高雄朱先生在臉書抱怨,下大雨想請假,老闆卻不准,沒想到害底下按讚的網友,通通被告加重誹謗,讓他無奈,覺得老闆亂告一通,兩個月前,已經有人出面,埋怨同一個老闆,當時臉書PO文者不滿薪水發太慢,老闆不只告他,連按讚的人也一併提告。 檢察官認為,按讚屬於臉書系統預設功能,跟閱讀的「閱」作用差不多,只表達關心或認同,不構成加重誹謗,檢方不起訴,並確保網友發言的自由
[qualifier]阿明不違法
[rebuttal]除非有明確的毀謗,汙辱等等
[claim]我認為阿明的行為沒有所謂對錯之分而並不違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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